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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1-03-16

尊敬的各位就诊朋友及家属: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等42家妇幼保健院等级的通知》(川卫函〔2021〕54号)精神,并征得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同意,自2021年3月16日24时起,我院将执行《关于规范调整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达市价费〔2005〕95号)的“三级乙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达市价费〔2005〕95号”部分价格因医改等国家政策已调整的,将执行调整后对应的“三级乙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等42家妇幼保健院等级的通知》(川卫函〔2021〕54号)




达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关于确定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等42家妇幼保健院等级的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