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就诊朋友及家属: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等42家妇幼保健院等级的通知》(川卫函〔2021〕54号)精神,并征得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同意,自2021年3月16日24时起,我院将执行《关于规范调整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达市价费〔2005〕95号)的“三级乙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达市价费〔2005〕95号”部分价格因医改等国家政策已调整的,将执行调整后对应的“三级乙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等42家妇幼保健院等级的通知》(川卫函〔2021〕54号)
达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关于确定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等42家妇幼保健院等级的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