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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预防母婴传播宣传物资制作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1-10-19


我院拟制作一批预防母婴传播宣传物资,欢迎有意向的公司到我院妇幼健康科审核登记。

本公告有效期3个工作日。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二)项目名称:预防母婴传播宣传物资制作项目

(三)最高限价:228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采购清单(报价单):

序号

品目

规格

数量

报价(元)

1

2022年台历

255×215

500

 

2

宣传折页

三折

10000

 

3

预防“三病”母婴传播

32开

3000

 

4

孕期营养指导

三折

2000

 

5

母乳喂养好处多

32开

7000

 

6

早孕期健康处方

32开

2000

 

7

预防孕期的祸从口入

三折

2000

 

8

产褥期(产后)健康处方

32开

2000

 

9

孕妇学校宣传资料袋

防水材料

5000

 

10

一次性纸杯

 

20000

 

11

陶瓷口杯

220ml

50

 

12

钥匙扣

 

50

 

13

修指甲套装

 

50

 

14

玻璃果蔬杯

340ml

50

 

合计

 

 

注:宣传物资材质、配色、插图等请审核登记时咨询妇幼健康科罗老师,联系电话:15882994617

 二、参选公司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

1、提供相关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近1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2、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响应的,则可不提供)。

3、报价单

四、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15:00

开标地点: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99号10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18-7232878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99号

 

 


 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