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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第二次调研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4-08-19


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引入医院陪护服务项目,现进行项目市场第二次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

  2、床位数:500张;

  3、护岗位:(白班、夜班),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陪护服务;

  4、服务期限:12个月(合同中约定起止日期)。

  二、服务内容

  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一对一陪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患者需求,发现问题及时向护士反映。协助护士接待及清退探视人员,保持病区安静,临时性的生活护理需求工作。

  2、床头柜物品整齐摆放,保持桌面无杂物(桌面限放水杯、药杯、饭盒),床底无便器,盆、桶统一放置在规定位置,为医生查房做好准备。定期更换患者衣服和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

  3、协助患者大、小便标本采集并送至指定收集点。

  4、为患者转床、过床、观察输液,满足患者临时性的生活需求工作。

  5、协助患者饮食、餐具清洁、喂药、洗漱、洗头、擦身、更衣及清理大小便等。

  6、每天收、发、清点、交接污衣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7、帮助处理病人出入院,如更衣、收取物品、接送病人及协助医护人员帮助术后、检查的病人过床等。

  8、为患者翻身、拍背、倒尿、换片。

  三、服务要求

  1、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护工无权解释病情,未经医护人员允许,不得超越工作范围私自进行如鼻饲、接补液、拔补液管、拨引流管、给热水袋、给冰袋,调节氧气开关、更换或加湿化瓶的水等具有技术性的护理工作。

  2、每接收新的服务对象时,一定要向当班护士了解患者禁忌及注意事项。

  3、文明礼貌服务。不得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串门、聊天、睡觉、抽烟、饮酒、赌博等,不得坐、卧在病床上,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患者休息。不得在病房接待客人、煮食,不得随便吃、拿患者的食物及使用患者、医院的用品。严禁打骂患者,对患者一现同仁、有爱心,关心和耐心,避免过激语言和动作粗鲁。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严禁向患者、家属推销医疗、保健用品等。

  5、正确处理、上报各类突发事件:陪护患者过程中,发生患者跌倒、损伤等意外事件,或发生工作差错、物品丢失、纠纷、争议或其它异常问题时,应立即报告科室医护人员。

  6、爱护公共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医院或患者物品要赔偿。禁止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他人财产,不得擅自拿取、窃用、倒卖医院或患者的任何物品(包括垃圾)。

  7、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不准在患者面前谈论患者病情及其他人员的情况。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8、不牟利转介患者,严禁介绍、引导患者到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就诊。

  9、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

  10、供应商应制定相关措施做好新员工上岗培训和交接。

  11、合同履约期内,供应商应派培训师不定期对陪护人员开展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2、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与科室保持信息沟通,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13、为维护医院整体形象,供应商须为陪护人员配置统一的制服、工牌。

  14、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派驻至医院的陪护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社保及其他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均由供应商全面负责。

  15、为提高服务质量,医院有权对供应商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出具督导整改通知书,供应商须在接到督导整改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对于不符合上岗要求或引发严重纠纷、投诉(严重性由医院判定)的陪护人员,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更换,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更换,且原陪护人员在合同履约期内不得再次派驻医院内工作。

  16、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医院规定或引发严重纠纷、投诉(严重性由医院判定)等情况,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7、因供应商陪护人员的原因造成医院、供应商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人员要求

  1、供应商派驻至医院的陪护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会听、说普通话,能识字、写字。

  2、根据医院管理及院感防控要求,陪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在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明,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陪护服务;须接受医院、科室组织的院感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接受院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掌握感控的基础卫生学、手卫生、标准预防、消毒隔离等知识和个人防护技能,并在工作中正确执行运用。

  3、陪护人员应按照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保持个人整洁,身体无异味。

  4、供应商管理人员或培训师须具有护理专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派驻至医院的陪护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护工证。所有护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医院护理部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五、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1、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对职能科室出具的书面意见和患者提出的问题、要求应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

  2、服务期间由护理部组织每半年对供应商工作进行服务质量标准评分。一年内累计两次护工质量标准(见附件1)评分分值低于80分,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单次考核质量标准评分分值低于70分或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70%,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3、服务期间由于供应商员工工作失职或违规操作,造成病人伤害事件(如:压疮、坠床、跌倒、烫伤等)或产生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所有损失。

  六、供应商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3、供应商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给医院备案)。

  七、参与调研活动须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须提交的资料

  (1)附件1:供应商承诺书;

  (2)附件2:公司基本信息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情况:学历、年龄、培训经历、服务经历等);

  (3)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服务能力介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者服务水平,患者陪护价格等情况)。

(5)公司针对综合医院的服务方案(对患者的个性化服务:包括骨折患者、瘫痪患者、心理障碍患者等)

  2、要求

  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投入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一楼后勤科

3、截止时间:2024年8月2416:00

4、联系电话:肖老师18380578647

  重要告知:本项目市场调研仅作了解陪护服务项目市场,和实际采购结果不关联。 

 

  附件:

  1、供应商承诺书

  2、公司基本信息表

       3、陪护公司服务方案

 

 

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819日

 

 

 

附件1

供应商承诺函

致:达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参加贵方组织的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市场调研活动,并对提交的资料等进行如下承诺:

  1. 我公司符合项目市场调研公告所述的供应商要求,知悉提交资料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责任由我方承担。

  2. 我公司充分了解并知悉本次市场调研活动的目的与用途。即仅作了解项目市场,完善采购需求或设置品目最高限价的依据,和实际招标结果不关联。

  3. 我公司承诺提交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有,由我方自行承担资料提交后的相关后果。

  4.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市场调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行为;本公司及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5. 样品(如有):承诺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或送达。

  6. 其他(如有):承诺如实响应市场调研公告明确的其他事项。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公司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单位简介

 

单位优势及特长

 

公司人员情况

 

服务能力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职工总数

建筑面积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陪护公司服务方案